國家體育總局青島航海運動學校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
時間:2023-04-14來源: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點擊: 次
為進一步加強學校人才隊伍建設,滿足航海運動事業(yè)發(fā)展需要,國家體育總局青島航海運動學校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摩托艇教練2名、帆船帆板教練2名,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單位簡介
國 家體育總局青島航海運動學校是國家體育總局的直屬駐青事業(yè)單位,創(chuàng)建于1953年,是新中國航海運動的發(fā)源地、航海界的“黃埔軍校”和培養(yǎng)造就航海運動專 業(yè)人才的搖籃。學校擁有航海界突出的專業(yè)、人才、技術和資源等優(yōu)勢,主要承擔我國帆船、帆板、摩托艇等航海運動項目的培訓、訓練、競賽、科研任務并為有關 國家隊的訓練比賽提供技術服務和后勤保障。
二、招聘崗位
詳見《青島航校2023年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崗位情況一覽表》(附件1)。
三、招聘程序
招聘工作將按照發(fā)布公開招聘公告、報名與資格初審、筆試、資格復審、面試與實操技能測試、考察與體檢、確定擬聘人選及公示、聘用與簽約等程序進行。
四、報名條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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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報名及資格初審
(一)報名時間
自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,截至2023年4月21日17:00以前(以電子郵件接收時間為準)。
(二)報名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
1.《青島航校2023年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報名表》(附件2);
2.學歷、學位證書(掃描件);
3.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及證明(掃描件)。
(三)報名方式
有意報名者請將上述報名材料以電子郵件形式發(fā)送至hangxiao2018@163.com。
(四)其他
學校嚴格按照規(guī)定條件和所報崗位要求,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。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名單將通過學校官方網站(https://www.sport.gov.cn/qdhx/)進行發(fā)布。擬聘用人數與通過資格初審人數不足1:3的崗位,由招聘單位研究是否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。
六、筆試
資格初審通過的應聘人員均需參加統(tǒng)一筆試,形式為閉卷考試,總分為100分,合格線為60分,達到合格線方可進入面試環(huán)節(jié)。具體筆試時間、地點將通過學校官方網站(https://www.sport.gov.cn/qdhx/)進行發(fā)布。
七、資格復審
應聘人員參加面試時應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、學歷、學位、職稱、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材料。對證明材料與崗位要求不符的,取消參加面試的資格。
八、面試與技能實操測試
面試滿分為100分,合格線為60分,主要測評招聘崗位所必需的專業(yè)知識和業(yè)務能力,由面試官根據面試人員參加面試的表現(xiàn)情況進行現(xiàn)場打分。
技能實操測試滿分為100分,合格線為60分,主要測評招聘崗位所必需的工作技能,由面試官根據技能實操測試人員參加測試的表現(xiàn)情況現(xiàn)場打分。
總成績=筆試成績×20%+面試成績×50%+技能實操成績×30%,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按照2:1的比例研究確定擬考察人選。
九、考察與體檢
學校對被確定為考察人選的人員通過查閱檔案、談話等方式考察其業(yè)務能力、思想政治表現(xiàn)、道德品質、工作實績,復核資格條件。
考察結束后,由學校按照1:1的比例研究確定體檢人選。體檢確保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不因身體殘疾而受歧視,具體參照《關于修訂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〉及〈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(試行)〉的通知》(人社部發(fā)〔2016〕140號)進行。
對考察、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應聘的,可按總成績順次遞補。
十、確定擬聘人選及公示
經學校研究確定擬聘人選。擬聘人選確定后,將統(tǒng)一在人社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進行公示。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,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及崗位、擬聘人員姓名、學歷學位及專業(yè)、畢業(yè)院校(或原工作單位)。
經過面試、考察環(huán)節(jié),如應聘人員與崗位要求均不匹配,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并報總局批準,取消招聘計劃,并向社會發(fā)布公告。
十一、聘用與簽約
公示期滿后,沒有反映問題或有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,辦理聘用及簽約手續(xù)。
十二、監(jiān)督檢查
(一)紀律
對有下列情形的,將進行嚴肅處理。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1.報考人員偽造、涂改證件、證明,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;
2.報考人員在考試考察過程中作弊的;
3.招聘工作人員指使、縱容他人作弊,或在考試考察過程中參與作弊的;
4.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;
5.違反規(guī)定,影響招聘公平、公正進行的其他情形。
(二)監(jiān)督
學校紀檢部門將對招聘過程進行監(jiān)督、檢查,同時接受社會的監(jiān)督舉報。投訴電話:0532-66560123。
十三、報名者的承諾義務
凡是報名參加此次公開招聘的人員,均應做出或視同已做出如下承諾:
(一)保證本人在報名及整個應聘過程中陳述內容、提交材料的真實性。
(二)保證本人在進入面試、考察、體檢及擬聘用等階段時,能按要求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或原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,或保證在規(guī)定時限內自行解決與原單位之間的有關問題。
(三)報名者已明確知道并認可本次公開招聘過程中關于信息公開的規(guī)定;報名者已明確知道因個人信息公開可能給本人帶來的不良影響,并承諾獨自承擔因此而帶來的后果(個人信息公開的方式、內容、范圍等均將嚴格限定在本公告列出的范圍內)。
如報名者不能承諾以上義務,或有違反以上義務的情況,視為報名者放棄參加本次招聘,招聘單位也有權隨時終止報名者的應聘資格。
十四、其他事項
(一)招聘信息將在人社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以及學校官方網站(https://www.sport.gov.cn/qdhx/)同步向社會公布。
工作安排如有變動,也將通過網絡公布,不再另行通知,敬請考生留意。
(二)關于報名、考務、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可咨詢學校辦公室(咨詢電話:0532-66560000)。
(三)學校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后,按照國家有關規(guī)定為聘用人員繳納養(yǎng)老保險、醫(yī)療保險、工傷保險、失業(yè)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等,人事檔案統(tǒng)一調入學校進行管理。
國 家體育總局青島航海運動學校是國家體育總局的直屬駐青事業(yè)單位,創(chuàng)建于1953年,是新中國航海運動的發(fā)源地、航海界的“黃埔軍校”和培養(yǎng)造就航海運動專 業(yè)人才的搖籃。學校擁有航海界突出的專業(yè)、人才、技術和資源等優(yōu)勢,主要承擔我國帆船、帆板、摩托艇等航海運動項目的培訓、訓練、競賽、科研任務并為有關 國家隊的訓練比賽提供技術服務和后勤保障。
二、招聘崗位
詳見《青島航校2023年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崗位情況一覽表》(附件1)。
三、招聘程序
招聘工作將按照發(fā)布公開招聘公告、報名與資格初審、筆試、資格復審、面試與實操技能測試、考察與體檢、確定擬聘人選及公示、聘用與簽約等程序進行。
四、報名條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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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報名及資格初審
(一)報名時間
自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,截至2023年4月21日17:00以前(以電子郵件接收時間為準)。
(二)報名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
1.《青島航校2023年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報名表》(附件2);
2.學歷、學位證書(掃描件);
3.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及證明(掃描件)。
(三)報名方式
有意報名者請將上述報名材料以電子郵件形式發(fā)送至hangxiao2018@163.com。
(四)其他
學校嚴格按照規(guī)定條件和所報崗位要求,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。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名單將通過學校官方網站(https://www.sport.gov.cn/qdhx/)進行發(fā)布。擬聘用人數與通過資格初審人數不足1:3的崗位,由招聘單位研究是否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。
六、筆試
資格初審通過的應聘人員均需參加統(tǒng)一筆試,形式為閉卷考試,總分為100分,合格線為60分,達到合格線方可進入面試環(huán)節(jié)。具體筆試時間、地點將通過學校官方網站(https://www.sport.gov.cn/qdhx/)進行發(fā)布。
七、資格復審
應聘人員參加面試時應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、學歷、學位、職稱、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材料。對證明材料與崗位要求不符的,取消參加面試的資格。
八、面試與技能實操測試
面試滿分為100分,合格線為60分,主要測評招聘崗位所必需的專業(yè)知識和業(yè)務能力,由面試官根據面試人員參加面試的表現(xiàn)情況進行現(xiàn)場打分。
技能實操測試滿分為100分,合格線為60分,主要測評招聘崗位所必需的工作技能,由面試官根據技能實操測試人員參加測試的表現(xiàn)情況現(xiàn)場打分。
總成績=筆試成績×20%+面試成績×50%+技能實操成績×30%,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按照2:1的比例研究確定擬考察人選。
九、考察與體檢
學校對被確定為考察人選的人員通過查閱檔案、談話等方式考察其業(yè)務能力、思想政治表現(xiàn)、道德品質、工作實績,復核資格條件。
考察結束后,由學校按照1:1的比例研究確定體檢人選。體檢確保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不因身體殘疾而受歧視,具體參照《關于修訂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〉及〈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(試行)〉的通知》(人社部發(fā)〔2016〕140號)進行。
對考察、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應聘的,可按總成績順次遞補。
十、確定擬聘人選及公示
經學校研究確定擬聘人選。擬聘人選確定后,將統(tǒng)一在人社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進行公示。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,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及崗位、擬聘人員姓名、學歷學位及專業(yè)、畢業(yè)院校(或原工作單位)。
經過面試、考察環(huán)節(jié),如應聘人員與崗位要求均不匹配,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并報總局批準,取消招聘計劃,并向社會發(fā)布公告。
十一、聘用與簽約
公示期滿后,沒有反映問題或有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,辦理聘用及簽約手續(xù)。
十二、監(jiān)督檢查
(一)紀律
對有下列情形的,將進行嚴肅處理。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1.報考人員偽造、涂改證件、證明,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;
2.報考人員在考試考察過程中作弊的;
3.招聘工作人員指使、縱容他人作弊,或在考試考察過程中參與作弊的;
4.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;
5.違反規(guī)定,影響招聘公平、公正進行的其他情形。
(二)監(jiān)督
學校紀檢部門將對招聘過程進行監(jiān)督、檢查,同時接受社會的監(jiān)督舉報。投訴電話:0532-66560123。
十三、報名者的承諾義務
凡是報名參加此次公開招聘的人員,均應做出或視同已做出如下承諾:
(一)保證本人在報名及整個應聘過程中陳述內容、提交材料的真實性。
(二)保證本人在進入面試、考察、體檢及擬聘用等階段時,能按要求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或原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,或保證在規(guī)定時限內自行解決與原單位之間的有關問題。
(三)報名者已明確知道并認可本次公開招聘過程中關于信息公開的規(guī)定;報名者已明確知道因個人信息公開可能給本人帶來的不良影響,并承諾獨自承擔因此而帶來的后果(個人信息公開的方式、內容、范圍等均將嚴格限定在本公告列出的范圍內)。
如報名者不能承諾以上義務,或有違反以上義務的情況,視為報名者放棄參加本次招聘,招聘單位也有權隨時終止報名者的應聘資格。
十四、其他事項
(一)招聘信息將在人社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以及學校官方網站(https://www.sport.gov.cn/qdhx/)同步向社會公布。
工作安排如有變動,也將通過網絡公布,不再另行通知,敬請考生留意。
(二)關于報名、考務、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可咨詢學校辦公室(咨詢電話:0532-66560000)。
(三)學校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后,按照國家有關規(guī)定為聘用人員繳納養(yǎng)老保險、醫(yī)療保險、工傷保險、失業(yè)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等,人事檔案統(tǒng)一調入學校進行管理。
來源:http://www.mohrss.gov.cn/SYrlzyhshbzb/fwyd/SYkaoshizhaopin/zyhgjjgsydwgkzp/zpgg/202304/t20230412_49842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