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西省人民檢察院2023年度公開遴選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
時間:2023-09-28來源:山西省人民檢察院 點擊: 次
根據(jù)《山西省2023年度省級機關(guān)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》和省委組織部公布的山西省2023年度省級機關(guān)公開遴選公務員筆試成績,現(xiàn)將山西省人民檢察院2023年度公開遴選公務員資格復審工作有關(guān)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
1.時間:2023年10月8日上午8:30至11:30。
2.地點:山西省人民檢察院主樓642房間(太原市萬柏林區(qū)長風西大街51號)。
二、資格復審對象
1.根據(jù)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,按遴選職位計劃人數(shù)3倍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范圍(含并列成績),具體名單詳見附件。
2.資格復審開始前,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,從筆試合格人員中,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3:1的比例依次確定面試資格復審人選。資格復審開始后,按資格復審合格的實際人數(shù)確定參加面試人選,不再遞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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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復審方式
考生本人持有關(guān)證件及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(xiàn)場復審。
四、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
參加資格復審人員,必須由本人持相關(guān)證件(證明)材料按本公告規(guī)定的時間、地點參加資格復審,并如實提供以下證件(證明)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:
1.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;
2.《山西省2023年度省級機關(guān)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推薦表》原件及復印件;
3.《公務員登記表》或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(guān)(單位)工作人員登記表》復印件(加蓋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公章);
4.與報考崗位要求對應的學歷證書、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;
5.法律職業(yè)資格證書A證原件及復印件;
6.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材料。
以上證明材料和證件復印件存檔備查,證件原件退還本人。
五、注意事項
1.資格復審必須由考生本人參加,不得由其他人員代辦,陪同人員不得進入資格審查工作場所。
2.證件(證明)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(證明)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、影響資格復審的,取消該報考者參加面試的資格??忌窗匆?guī)定時間、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,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。
3.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請仔細閱讀本公告,有關(guān)事宜可提前咨詢了解,咨詢電話:0351-6865648
附件:山西省人民檢察院2023年度公開遴選公務員資格復審人名單.et
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政治部
來源:http://www.sx.jcy.gov.cn/jwgklm/tzgg/202309/t20230928_5966826.shtml